张寨镇机关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基本完成,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11月19日-2023年12月3日(15天)
二、征求意见期间,本企业接受反映2023年12月3日受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806111913
邮政编码:252200
四、报告主要结论
张寨镇机关幼儿园项目位于莘县张寨镇商贸东路东、齐南路南、丈樱路西、政府街北,中心坐标:115.499485319°E,36.061338686°N,占地面积为10031平方米,合15.04645亩。地块原始用途为黄庙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主要为黄庙三村乔木林地、水浇地及其他林地,根据《莘县张寨镇商贸东路东、齐南路南、丈樱路西、政府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已规划为幼儿园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周边区域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污染识别。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1000m范围内的活动经前文对污染物影响分析,可知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后期地块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