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同敬养猪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莘县同敬养猪场;
3、建设地点:莘县大王寨镇西大场村村北;
4、拟建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18130.0平方米(合计27.19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7栋及配套附属设施和治污区,另外建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同敬养猪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1 6656 5666
E-mail:1424683038@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东锦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莘县同敬养猪场)进行意见表述。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参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MdmpfBDwoHZkIevoyX1Nw 提取码:5nj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