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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贤电缆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28 11:02:29 点击量:205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现对山东同贤电缆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项目(一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19228日-2019327日(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本企业接受反映201922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780729629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嘉隆路以西、隆源路以南

邮政编码:252000

四、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验收监测

(现场检查)

验收意见全本

年产800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山东同贤电缆有限公司

山东聊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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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贤一期验收报告

同贤一期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