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现对聊城市开发区永宾冲压件厂年加工800吨冲压件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31日(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本企业接受反映2019年1月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258986938
联系地址:聊城市开发区蒋官屯办事处前屯村东南角
邮政编码:252000
四、公开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验收监测 (现场检查) 验收意见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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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加工800吨冲压件项目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聊城市开发区永宾冲压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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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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