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河店镇赵炳海村宅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基本完成,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5年1月11日-2024年1月16日(5天)
二、征求意见期间,本企业接受反映2025年1月16日受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806111913
邮政编码:252200
四、报告主要结论
莘县河店镇赵炳海村宅基项目位于莘县河店镇赵炳海村,宗地面积38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位于河店镇赵炳海村农民集体工业用地以西,河店镇赵炳海村农民集体农村宅基地以南,地块南侧为河店镇赵炳海村农民集体城镇村道路用地,西侧为河店镇赵炳海村农民集体物流仓储用地,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莘县河店镇赵炳海村村民。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空地和其他草地,2019年搭建简易厂棚用于暂存车辆和剪板机,历史上无其他生产型活动;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等。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周边区域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污染识别。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1000m范围内的活动经前文对污染物影响分析,可知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后期地块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