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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水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0 01:05:01 点击量:1098

莘县水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类型的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莘县水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该类型的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现将企业清洁生产信息公示如下表。

企业名称

莘县水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宁玉景

企业所在地

聊城市莘县朝城镇化工项目聚集区内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数量及用途

名称

使用量t/a

用途

93%硫酸

1600

生产

苯甲酸

5798

生产

甲醇钠

2752.6

生产

苯乙酮

5356

生产

二甲苯

39

生产

98%硫酸

816.1

生产

碳酸钠

488.8

生产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及数量

名称

排放量t/a

备注

SO2

16.82

废气经相关废气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NOx

50.26

颗粒物

6.5

VOCs

17.86

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名称

产生量t/a

处置情况

废盐

0.03

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针对事故源能迅速、准确、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设置各种风险物质泄漏的现场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隔离,受伤人员的救治等。厂区设置三级防控,项目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装置区、罐区等区域重点防渗,完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有毒有害物料储存区设置隔水围堰。设置事故水池等相关措施。